(2024)粤7101民初130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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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
公 告
(2024)粤7101民初1302号
罗文超、林元龙:
本院受理原告龙宏斌诉被告罗永胜、罗文超、林元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【案号:(2024)粤7101民初1302】,因你们目前下落不明,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根据《在线博彩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,向你们公告送达(2024)粤7101民初1302号民事裁定书,裁定内容如下:准许原告龙宏斌撤诉。本案案件受理费1580.67元,减半收取790.33元,由原告龙宏斌负担。
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
法院联系人:冯钰淇 020-37897311
法院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。